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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律师:农村房屋可否做遗嘱继承
发布时间:2020-04-11 09:56:15   
随着社会的进步,人们的思想也越来越开化,遗嘱、继承等等跟生离死别有关的事情也不再是不能提及的,为了避免儿孙在争夺遗产中产生纠纷,也有很多人在生前就立好遗嘱,分配好财产。对于建在宅基地使用权基础上的农村房屋能否进行遗产继承呢?深圳律师网小编为您解答。

一、农村房屋可否做遗嘱继承

农村房屋可以做遗嘱继承。

《继承法》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,包括:

(一)公民的收入;

(二)公民的房屋、储蓄和生活用品;

(三)公民的林木、牲畜和家禽;

(四)公民的文物、图书资料;

(五)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;

(六)公民的著作权、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;

(七)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。

二、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

《继承法》第七条 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丧失继承权:

(一)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;

(二)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;

(三)遗弃被继承人的,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;

(四)伪造、篡改或者销毁遗嘱,情节严重的。

遗嘱继承可以有效解决亲人之间因为继承而产生的很多纠纷,但由于遗嘱继承现在还不算特别常见,所以很多人对于遗嘱中可以处分的财产也不是很清楚,最后造成遗嘱无效的局面,所以小编建议您,在涉及到遗嘱相关事项时,先征询深圳律师网律师的法律咨询意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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